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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科举舞弊的多吗

编辑:sunpp发布时间:2021-04-21

然而,我们也应该看到,在科举时代,绝大多数的考官是能公正选材的,徇私舞弊者毕竟是极少数。有的科场舞弊案就是因为考官严格监考,让不法考生无从下手。乾隆二十三年(1758年)顺天八旗子弟院试前,参加这次考试的八旗子弟事先已经计划好,要用点爆竹、放鸽子等方式传递答案。但是,直隶学政、主考官庄存与严格监考,让他们的计划都泡汤了。最后,这些任性的八旗子弟大闹考场以发泄不满。乾隆皇帝则在严惩这些八旗子弟的同时,对庄存与进行表彰。

在科场舞弊案中,还有一类案件比较突出,就是考生的父亲、祖父千方百计帮助儿孙舞弊,希望他们能早日金榜题名,但结果往往事与愿违,甚至以家破人亡告终。

出生在江苏海门县的张謇在父亲的安排下,过继到如皋,以如皋考生的身份冒籍报考,并且如愿考中秀才。事后,帮助他冒籍的人以保守秘密为借口,不断地敲诈他父亲,让他们几乎倾家荡产,不堪忍受其折磨的张謇最后不得不向官府自首。他父亲的良苦用心反而给张謇和他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灾难。

与张謇父亲类似,希望帮儿子走捷径的还有鲁迅的爷爷周福清。在光绪十九年(1893年)浙江乡试前,为让自己的儿子周用吉早日考上举人,他铤而走险,去贿赂主考官殷如璋,结果事情败露,周福清被朝廷以行贿考官通关节的罪名判处“斩监候,秋后处决”。儿子周用吉不但被革掉秀才,而且在案发之后的第三年病死在家中。这起案件确实让原本是“小康”的周家坠入“困顿”,甚至家破人亡,这在幼年鲁迅的心灵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。

张謇的父亲、鲁迅的爷爷周福清的行为确实是舞弊,因此他们得到惩罚是罪有应得。但是,我们也应该看到,与其他父母一样,他们也是望子成龙心切,才会如此冒险的。我们在认为他们罪有应得的同时,也会发出“可怜天下父母心”的叹息。

读完这些科场舞弊案,也许有人会得出“科举腐败至极”、“科举舞弊丛生”,甚至认为这可能就是科举最终被废止的主要原因。那么,我们该怎么看待科举舞弊呢?

尽管我们不能否认舞弊对科举的公正性确实有损害,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科举选拔功能的正常发挥。但是,我们不能因此夸大科举舞弊的严重程度,更不能夸大其对科举公正、公平的消极影响。从总体上而言,科举仍然是公正、公平的文官考试制度,仍然没有辜负北宋大文豪欧阳修给它的“至公之制”的评价。

大家之所以得出科举舞弊非常严重的结论,我感觉这可能是对科举认识不全面的原因造成的:

首先,由于在有关科举的文献中,舞弊相关的文献占有相当的分量,翻阅科举文献,确实可以读到比较多关于舞弊的文献。其实,这类文献之所以会比较多,与科举文献的记载方式密切相关。古代与现在考试都一样,哪个考场一旦出现了舞弊,监考人员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,并且将记录上报有关部门。然后由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,给予相应的处理意见。如果是科场案,还需要立案调查,并且对涉案人员作出判决。在这些环节中,必然会产生大量的各类文献,这些文献都是需要保存的。而没有出现舞弊行为的考场,只要写上“正常”就可以了,也不要上报,更没有文献进行记载。

其结果是,在同一次考试中,尽管舞弊考场的数量非常少,但是记载的文献却非常多,而没有出现舞弊的考场是绝大多数,记载的文献却非常少,记载两种情况的文献的比例存在明显失衡的情况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关于舞弊的文献材料越来越多,在1300年的科举历史上累积的材料用堆积如山来形容毫不为过。这样,当我们现在再去阅读科举文献的时候,确实可以看到大量关于舞弊的记载,这就容易让人形成科举舞弊非常严重的错觉。

其次,尽管科场舞弊大案历代都有发生,但是从时间上来看,在科举1300年的发展历程中,绝大多数年份科举考试是正常进行的,真正出现科场案的次数不超过30次,应该说发案的频率是相当低的。

不仅如此,从空间上来看,由于科举考试是层级考试,在全国各地设立考点,历代各地设立的考点累计起来数以万计,因此发生舞弊的考点数是衡量科举舞弊程度严重与否的重要指标。以清代乡试为例,清代乡试在各省贡院举行,在光绪元年(1875年)之前是16个考场,之后增加甘肃贡院,为17个考场。清代举行科举考试112次,我们以16个考场来计算,不考虑各地停科等特殊情况,清代各省贡院举行的乡试就多达1792场。然而,在清代乡试中真正能构成科场大案的仅有9起,仅占总场次的0.5%,发案的比例是相当低的。

最后,即便是出现科场案,大多数统治者都会积极面对,甚至不惜以严刑峻法来惩处违法作弊的考官、考生及其他相关的涉案人员,这既是他们捍卫科举公正性决心的表现,也可以看作是完善科举制度的努力。

因此,无论是从科举舞弊发生的次数,还是从统治者维护科举公正性的决心和措施来看,舞弊对科举公正性的损害都是比较有限的,对于科举的人才选拔功能的影响也不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