纳西族的社会结构
纳西族族组织普遍存在于纳西族中。家族由几户至若干户共尊一个始祖的血缘亲属组成。在丽江、维西、中甸等实行一夫一妻制的纳西族地区,家族依照父系血统而组成。丽江纳西族的家族关系有这样的称呼:“丁吉”、“丁支”、“丁化”和“崇窝”。
纳西人把父系亲族视为“骨”,母系亲族视为“肉”。“崇窝”之“窝”即来自父系亲族“窝阔”之“窝”,即父系亲族的根骨,“崇窝”即由一个男性远祖后裔组成的有血缘亲属关系的家族组织。
丽江纳西族曾有“梅”、“禾”、“肆”、“尤”4个氏族,“梅”与“禾”东部方言区的纳西族多数属纳西古氏族“梅”“禾”两支后裔,西部方言区的纳西族多数属纳西古氏族“束”“尤”两支后裔。新中国成立后,在丽江、维西等地的纳西族中,家族之上的氏族组织早已消失。
明代纳西族木氏土司是自明太祖时起封授的世袭“土官知府”,实行嫡长子继承制。世代占有当地土地和民众,有很多庄园。
民众则分为百姓和庄奴两种。百姓有人身自由,要服各种劳役、兵役;庄奴则直接在木氏庄园中劳动。木氏土司以“官姓木,民姓和”来区分贵族和平民。土司府设“大把事”(分文武)、把事和通事等职,有称为“五虎十四彪”的大小头人。
1949年以前,永宁纳人(摩梭人)社会中存在着“司沛”(汉称贵族)、“责卡”(汉称百姓)、“俄”(汉称俾子,即奴婢)三个等级。
“司沛”等级是从土司家族分裂出来的贵族集团。土司把全部耕地的三分之一分给斯沛等级占有,并允许他们占有水源、草场和山林,以及数量不等的俄和大量的畜群。
斯沛等级对其占有的土地和牧场有稳固的占有权,可以世袭、转赠和出租,也可以在本等级内部买卖,不得卖出斯沛等级之外,最高所有权仍属于土司。
斯沛可以担任土司政权中的各种官职,享有很多特权,不论政治地位、经济状况如何变化,其贵族身份是世代不变的。当权的斯沛,有审理案件、调解纠纷、进行超经济剥削的特权。一般的斯沛,享有建住瓦房,穿绸缎和黄、红、蓝色衣服,不服劳役,不交钱粮杂派等优待。
“责卡”等级是由氏族公社成员演变而来的封建农奴。他们被束缚在封建份地上,世世代代在人格上依附于封建领主,向领主服劳役和交纳实物贡赋。责卡有内外之分,土司直接控制的称内责卡,由各个管人管理的称外责卡。
内责卡以服劳役为主,外责卡以交纳实物贡赋为主。内责卡又有黑、花、白之分:凡在土司自营地中的八至十二块土地上服役的,称黑责卡;在二至七块地上服役的,称花责卡;在一块土地上服役的,称白责卡。外责卡除交纳实物外,一般服劳役数天,内外责卡的这份劳役,土司不准用钱赎取,只能雇人代役。
“俄”等级是由家庭奴隶、罪犯、外来民族和等级下降的责卡构成的。他们大部分属于土司、总管、堪布等当权斯沛占有,少数属于责卡等级中的头人和个别富裕的俄。俄等级的身份是世袭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