东周时期的农业发展
作物栽培
这一时期各种精耕细作技术全面出现,传统农业技术体系初步形成,这些农艺措施和技术体系集中地反映在《吕氏春秋》的“上农”、“任地”、“辩土”、“审时”四篇(见《吕氏春秋》“上农”等四篇)。这四篇“似乎应当认为是吕氏门客中‘农家’或为‘神农之言者’的一个小组集体创作的成果。”四篇中,“上农”论述农业的地位及政策措施,为先秦重农思想的总结。
“任地”、“辩土”、“审时”三篇构成较完整的技术体系,首创中国传统的作物栽培通论。它记述的内容不限于直观经验,对各类技术措施也进行了哲理性的概括,形成了若干理论原则。是使用铁农具和畜耕之后,首次对农业政策和农业技术进行的总结,首创了中国传统农学体系。
这一时期,历法有较大进展,出现了“四分历”和二十四节气。在土壤分类、农业地理和生态地植物学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知识,进行了初步总结。战国时黄河中下游施用粪肥已相当普遍,并认识到沤烂的杂草、生活中的废弃物等都可“化土”,即改良土壤的作用。土壤耕作方面采取了“深耕”、“疾耰”以及“易耨”、“熟耨”等保墒、防旱、熟化的技术措施。耕作制由休闲和连种并行走向以连耕制為主。经营思想出现“尽地力之教”,即强调以提高土地利用率为目的的集约经营,精耕细作技术由此发展起来。
大田作物仍然以粮食作物为主,“五谷”、“六谷”、“九谷”等概念的内容、说法虽然不尽相同,实际最主要者不外禾(稷)、黍、稻、麻、菽、麦(包括大、小麦),菽的地位有所提高,“黍稷”并提被“菽粟”并提所代替。战国时粮食产量提高,如魏国常年亩产为1.5石,折合今制,亩产约为70千克。但丰收年和歉收年悬殊甚大。秦国灌溉之地,“收皆亩一钟”,为6.4石,折合今亩产约123千克,高出魏国常年产量约七至八成。
园圃业
有较大发展,成为独立于大国生产的专业部门,“老农”、“老圃”各有专长。进入栽培的蔬菜种类更多,姜、葱等具有辛辣味,称为“荤菜”,笋、蒲(其嫩芽可食)大约也开始栽培,战国末“云梦之芹”“具区之菁”被称为“菜之美者”。果树栽培,北方除桃、李、杏、梅外,梨等品种,枣、栗、榛等干果已大宗生产,江南的“江浦之橘、云梦之柚”则被称为“果之美者”。
畜牧业
“六畜”与“五谷”同是国家财富的标志。本时期牲畜饲养相当普遍,当时人说:“四海之内粒食人民莫不刍牛羊,豢犬彘。”养马在畜牧业中尤占重要地位。出土秦简“厩苑律”为中国最早的“畜牧法”,对各类家畜的饲养制度、饲料标准、繁殖比率都有明确规定。家禽类的鸡,战国时山东临淄“斗鸡走犬”,曾是市民的娱乐活动,对鸡的品种选育颇有影响。鹅鸭可能也首在齐国进行饲养。相畜术已经发端,出现相马、相牛的名家。这一时期的兽医,已明确区分内外科,针刺、火烙疗法有较大发展。
蚕桑业
已是妇女的主业之一,桑树栽培已由自然生态的乔木型过渡到人工的各种栽培型。荀况的《蚕赋》,表现对蚕的生活史和生理特征已有所认识。这时已有专门的蚕室,传统养蚕工具大致齐备,出现了“浴种”消毒的先进技术。
渔业
成为独立生产部门之一,海洋捕捞,春秋时已行之于齐。战国海鱼已行销内地。“东海之鲕”被认为是“鱼之美者”。池泽养鱼已相当普遍,楚越之地尤为发达。中原则提出了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,禁止“竭泽而渔”。春秋时出现鱼市(“肆”),国家已设“渔师”、“水虞”,专司水泉池泽之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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