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裕建宋的始末过程
在消灭地方割据政权并收复北方失地的同时,刘裕也对当时的政治、社会各方面的问题,进行了全面的改革。
义熙七年(411年),针对东晋以来,朝廷的纲纪松弛紊乱,权贵之门互相兼并,老百姓流离失所,不能保持自己的产业的情况,刘裕施行土断,禁止兼并,会稽余姚的世家大族虞亮藐视国法隐藏逃亡人员一千多人,对抗刘裕的改革。刘裕铁腕诛灭了虞亮,罢免了包庇他的会稽内史,法办了大批涉事的士族及官员,一时士族豪强肃然,谨慎规矩,远近遵法守纪。
就在这一年,刘裕恢复了秀才、孝廉策试的制度,这就阻断了门阀士族的仕进之途。之前州郡所送的不经策试的秀才、孝廉多非其人,大约都是以门第关系进来的。
刘裕“申明旧制,依旧策试”,一方面把决定权更多地集中在朝廷,一方面限制和打击了门阀和豪强的势力。
义熙八年(412年)十一月,刘裕在江陵消灭刘毅的反对势力后,即下书整顿荆州、江州户籍租役和不利于民的一些征敛,规定:“凡租税调役,悉宜以见户为正。州郡屯田、池塞,诸非军团所资利入守宰者,今一切除之。州郡县吏,皆依尚书定制,实户置台调,癸卯梓材,庚子皮毛,可悉停省,别量所出。巴陵均折度之,依旧兵运。原五岁刑以下,凡所质录贼家余口,亦悉原放。”
东晋以来,山湖川泽多为门阀和豪强霸占。一般老百姓使用,要向他们纳税。
义熙九年(413年),刘裕下令禁断这些人封固山泽。据《宋书·武帝纪》载:“先是,山湖川泽皆为豪强所专,小民薪采渔钓,皆责税直。至是,禁断之。”
同年,刘裕规定实行土断法。东晋以及后来的南朝,实行过多次土断,成效显著的是桓温和刘裕这两次。刘裕这次土断,只有“徐、兖、青三州居晋陵者,不在断例,诸流寓郡县,多被并省”。
刘裕在完成了上述政治上和军事上的措施,东晋朝显然再没有存在的余地了。公元420年刘裕废晋恭帝自立,建国号为宋,史称刘宋,是为宋武帝。